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现将《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建议,请于2021年12月29日前将意见建议提交至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必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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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