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宣教办(局)、市直副处以上各单位:
根据《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3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2013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3年度专项资金的申报范围包括三大类9项,具体请查询《2013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
二、材料报送
1、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可在东莞阳光网、东莞时间网上下载),并按照申报表格所注明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剧本和文稿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2份;其他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纸质版一式四份(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按顺序编写页码)、电子版光盘一份。
3、镇街所属的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镇(街)宣传办(宣传科教文体局)进行审核,市属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提交市直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镇(街)宣传办(宣传科教文体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要按照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逐一对照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回,符合要求的加盖公章后统一送市名城办。
4、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向审核单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其中申请发表补贴的期刊原件、申请文化精品贡献奖的获奖证书原件必须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给市名城办,其他证件原件由审核单位验后退回,收复印件。市名城办将在评审工作结束后,退回上述证件原件。
三、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或个人应按要求备齐所有申报材料,于2014年1月15日前交到各镇(街)宣传办(宣传科教文体局)或市直各主管部门;各镇(街)宣传办(宣传科教文体局)、市直各主管部门于2014年1月28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及申报一览表统一交到市名城办。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名城办联系电话:22836516、22836530。地址: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0楼67室、69室。
请将此通知转给相关单位及个人,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申报。在审核材料时,请认真把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对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退回并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修改后再报。
3.2013年度东莞市文化精品专项资金申报表格(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扶持);
来源: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