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东莞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实施方案》的要求,东莞开展了2016年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工作。经过动员、申报、受理、初审、终审等环节,共有9家申报单位入选。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将入选单位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1日。如发现入选单位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以及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其他争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名城办反映,并最终以提供的书面材料为准。个人提出异议的,必须在书面材料上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并署上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必须在书面材料上写明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0楼69号室;
联系电话:22836530;电子邮箱:xcbmcb@163.com。
附件:2016年东莞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入选企业目录
东莞市文化名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
2016年认定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
重点文化企业名单
一、园区
33小镇文化创意产业园
万科769文化创意产业园
大家艺术区
二、企业
广东智高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虎彩印艺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尺度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广东酷乐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和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来源: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