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22〕28号),我部近期组织开展了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新闻报道类)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对22个项目进行奖励。其中,获得省级及以上新闻奖项的项目7个、东莞新闻奖特别奖的项目15个。
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开、扶优扶强、强化监督、专款专用”原则,现将拟入选项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如发现拟入选项目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以及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其他争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实名向市委宣传部反映。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769-22836566
附件:2023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新闻报道类)拟奖励项目一览表
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