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东莞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莞市级重点文化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市名城办组织开展了2015年东莞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点文化企业的认定工作,经过动员、申报、受理、初审、终审、公示等环节,共有运河创意公社等2个园区、森晖古玩城.自然博物馆等3个基地、东莞市虹虹动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获得认定。现将认定结果通报如下:
一、文化产业园区
运河创意公社
互联网产业园
二、文化产业基地
森晖古玩城.自然博物馆
逸颐艺舍博物馆
21空间当代艺术产业基地
三、重点文化企业
东莞市虹虹动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东莞市蜜尔室内陈设设计有限公司
东莞市捌毫米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东莞市天雅火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东莞市海霖动画制作有限公司
东莞美景实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三基音响科技有限公司
敬业(东莞)印刷包装厂有限公司
东莞市万达国际电影有限公司
广东心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希望以上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同时希望我市其他文化企业以此为契机,创新经营模式,提升行业竞争力,为我市文化名城建设作出贡献。
东莞市文化名城建设领导小组(代章)
2015年12月17日
来源:市委宣传部